首页 > 小说库 > 悬疑 > 暗夜潜伏 > 匪帮的生活 第十三章 根红苗正
有一天我在水稻田里水平地,一个叫郝志祥的犯人找我的麻烦,这家伙原是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一个地痞狗腿子,其坏无比,总想拿别人立功,经常向管教干部打小报告,犯人没有不恨他的。
他说我这里平的不好,那里平的不对,还说我干活投机取巧,把我气坏了。我抡起铁锹照他脑袋劈去。
要知道,因为是新开荒的地,为了切草皮,犯人的铁锹三面都磨的象刀子似的,这一锹如果劈在他脑袋上,非把他脑袋削去半个不可,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他没想到像我这样一个大学生,身体又瘦又小,竟敢这样行凶,他吓的赶紧往前跑,可两只脚陷在泥里,挪动不方便,只把身子弯了下去,我的两只脚也陷在泥里,往前挪动不了。因为他弯下身去,我的锹就够不着他脑袋了,同时当锹落下去的时候,角度也变了,一下就拍在了他的后背上,把他打的趴在了泥里,我的锹把断成了三截,我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带工的干部命令在附近干活的几个犯人赶紧把他扶起来,时间长了泥水就把他呛死了。
他穿个棉袄,背上都被我打紫了。谁也没有想到我会干出这种事来。
带工干部立刻命令把我捆起来押回监舍去,带上手铐脚镣塞进了小号里。
这回的小号跟上次关的小号可就大不一样了。小号高一米左右,宽不足一米,长一米五左右,像我这样一米六三的小个子,在里面站不起来,躺下伸不直腿,活像一个棺材。
我这一锹要是劈死了他,毫无疑问我要偿命,即使他死不了,用铁器行凶,我也要被加刑,可是关了我三个月就把我放出来了,只记了一大过,没有加刑。
这是为什么呢?管教干部找其他人了解情况,我们俩是怎么打起来的,所有的犯人都异口同声说是他挑起来的,都说这个家伙坏,说他平时汇报别人也是假的,犯人没有不恨他的。
其实管教干部也知道这个家伙坏,他并不属于“自己人”(所谓“自己人”就是那些国家干部、军人犯一般刑事罪的家伙。毛泽东把这些人称为“人民内部犯罪”。在劳改队里,这些家伙实际上成了犯人中的贵族)的范围,同时又考虑到我刚入监不久,刑期长,思想不稳定,最近父亲又死了,心里难过,因此算是对我从轻发落。不过这三个月的小号也算是阎王爷开恩,好歹活出来了。
我说道:“真想不到,你小子在劳改农场吃了这么多苦?”
韩侨说道:“这他妈算个屁?最难受是饿啊!我们每天三两八的苞米面,这个滋味真不好受阿!出来时我真成了皮包骨头了,脚镣子摘下来以后,我连十公分高的一根门槛都迈不过去,只能像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一样,用手扶着门框才能迈过去。
在北京监狱时我认识了一个叫孙得高的犯人,山东莱阳人,父母在抗日战争期间参加过胶东游击队,后来被日本人杀害了。解放后他参加了海军,是海军少尉。五十年代初共产党大力号召学习苏联老大哥,跳舞是苏联人的主要娱乐活动之一,于是我国的机关、工厂、学校、部队等每个星期六晚上都举办舞会。
孙德高迷上了跳舞并在舞会上交了个女朋友。交女朋友是要花钱的,他挣的那点军响不够花就向战友借,但借了他又没有钱还人家,人家多次问他要,他还不出。有一次一位借给他钱的战友当着他女朋友的面问他要钱,他觉得这伤了他的面子,结果把人家打了,于是被关了禁闭。
他又把禁闭室给砸了并打了看禁闭室的战士。
本来关七天禁闭就算了,这下可好,被军事法院依破坏军纪罪判刑三年。
他更火了,继续胡闹,又被加刑到七年并转到地方,进了北京监狱。
这下他更灰心了,女朋友也吹了,自己的父母为革命献出了生命,而今天为这么点小事就判我七年徒刑,这辈子算完了。
于是便破罐子破摔,顶撞干部、抗拒劳动、骂监狱长,又被加刑到十五年。
他干脆就豁出来了,越闹越厉害,监狱长找他谈话,他打了监狱长一个嘴巴。
这还了得!犯人打管教干部那是犯死罪的,要是换一个没有像他这样的家庭出身背景的犯人,动手打管教干部,非枪毙不可。
但考虑到他毕竟是烈士遗孤,原犯罪也较轻,又不是反革命这样的阶级敌人,因此对他宽大处理,加刑到死缓,塞进了小号,一关就是三个月。在小号里每天给他三两八钱的苞米面窝头(或稀粥)吃。“三两八”是什么意思呢?
听一些早进监的犯人说(管教干部也透露过)是一位法医研究出来的,一个人只要不干活,躺着不动,每天吃三两七钱五的苞米面就饿不死,四舍五入成了“三两八”,这也算是“人道主义”吧?!
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社会上的人都吃不饱,全国饿死了几千万人,你想,劳改队犯人的生活能好吗?
犯人当中又犯了错误的“犯人中的犯人”,被关起来不劳动,还能让你跟一般犯人享受一样的待遇?
于是便决定只给“三两八”吃。说来也奇怪,有人被关小号最长达一年多之久,竟然没有饿死!
我看这位发明“三两八”的法医真“应该得诺贝尔生物奖!”但这种长期饥饿的滋味可真难敖呵。
上刑只是皮肉之苦,是短时间的,而这种饥饿却是长时间的。凡是五九年到六一年在北京劳改单位被关过小号的犯人,一提起“三两八”没有不害怕的。
孙得高被关了三个月实在受不了啦,要求跟监狱长谈话,监狱长问他:“怎么样,孙得高?你想谈什么?你服不服?”他说;“报告监狱长(犯人跟干部谈话,前面必须加‘报告’两个字,过去孙得高从来没喊过报告),我服了!在敌人的机枪面前我没有低过头,现在共产党把我饿怕了,我服了,我低头认罪。”
监狱长笑了,把他放了出来,这回可真的成了皮包骨头了。后来孙得高也到了兴凯湖劳改农场并且跟我在一个中队。我们在一个中队呆了四年多,后来他被调走了。他虽然被加刑到“死缓”,但我估计用不了十年他就会被释放的,因为他毕竟属于“自己人”。出来后,那些刑事犯可就对我另眼相看了,这就应了那句话:“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劳改队有些刑事犯所谓的“亡命徒”,实际上是假的,借此唬别的犯人,欺侮别的犯人,真到了“玩命”的时候,他就缩回去了。
而我的这次行凶证明我不是假亡命徒,而是真的。
我也同时放出话:“我上无老、下无小,十五年徒刑我也没打算活出去,我不会找别人的麻烦,谁要是老想找我的麻烦,你能豁出去,我就能奉陪到底!”
从这件事以后,没有哪个犯人敢随便找我的麻烦。
这年秋天收割水稻时,犯人普遍偷生稻谷吃。
稻谷上有芒和和皮怎么吃?犯人有办法。从稻穗上撸下稻粒来,在手里搓搓,吹去芒,带皮吃,只要在嘴里细细的嚼,把稻壳嚼的像面粉一样细,咽下去就不会得阑尾炎。
我也像其他犯人一样吃。
犯人不但在地里干活时偷吃生稻谷,在脱谷时不少犯人用一个象烟荷包大的小口袋装好了塞在裤档里往回带,有的就把裤脚扎起来,塞在裤脚里往回带,半夜里藏在被窝里吃。这件事被那些想立功减刑的犯人汇报了,因此每天晚上收工站队时,让犯人解开棉袄、裤腰带检查。这你还能藏得住吗?都检查出来了。被检查出来的犯人除了挨训挨骂外,还扣你的伙食。
有一位姓鞠的带工队长,他是山东人,部队转业的,属于“苦大仇深”的贫雇农出身,“阶级觉悟”特别高,一提到“现形反革命”,他就恨的咬牙切齿,特别是对知识分子,他似乎有一种本能的仇恨。
尤其是对“右派分子”,恨的更加厉害。
我想,如果他掌握大权的话,非把这些人全宰了不可!
有一次我带生稻谷被他检查出来了,他不但当众骂我:“你是什么大学生?是大畜生!右派分子没有一个好东西!全都是些黑心狼!”
这还不算,把我捆起来示众,回监舍不仅不让我吃饭,还让我在院子里冻了半宿。
我心里想,在他手底下我是活不出去的,我这条小命早晚要死在他手里。
本来自从我父亲去世后我就悲观厌世到了极点,现在又遇到这样一个恶魔,我也不能白白让他把我整死。
反正我上无父母,下无老婆孩子,我也豁出去了,最多不过是一死。
于是我便偷偷预备好了一根镐把,藏在了监舍的风斗里,准备对他下手。
因为每天晚上犯人吃过晚饭还要盘腿坐在炕上“学习”。所谓“学习”,大多数时间是开生活检讨会,让犯人像狗一样互相乱咬,有时也找人唸唸报纸,而他每天晚上都来查看。我想等他走时我就跟出去,从风斗里摸起镐把一下我就把他打死,然后我就扑电网。
那时监舍院子周围除了有围墙,上面有解放军站岗外,围墙里侧还有一道十米左右宽的水沟,水沟里侧还有一道电网(六三年以后撤了)。
我知道如果我真的把一个管教干部打死了,他们绝不会简单的给我一个枪子吃就算了,他们肯定会用各种酷刑折磨我,最后才枪毙我,这种事儿是一个福建人告诉我的,那小子过去当过海匪,因为多次请假回家探亲得不到允许,结果他把一名干部杀了。
临枪毙以前,不知把他整死过多少回,眼睛、耳朵、舌头都被割去了,腿肚子上的肉都被割没了,最后是被绑在汽车上开宣判大会后拉出去枪毙的,实际上枪毙前他已经被折磨死了,不过是通过开宣判大会来“教育”其他就业人员罢了)。可是说来也奇怪。
我一连等了他三个晚上,姓鞠的没来,到第四天早上出工站队时来了一位新队长,他说鞠队长调到五分场去了。
我心里忽然一惊,心想我已经是三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了,第一次差点掉进乌拉草甸子里淹死,第二次行凶打郝志祥,差点把他打死,打死他我也就没命了,这一次又这样过去了,看来我命不该绝,还能活出去。从此以后我就老实了,虽然我仍不认罪,可尽量避免与干部正面顶撞。这一想法我从来没有敢向任何人暴露过,如果当时让管教干部知道了我有这个思想,非枪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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